当前位置: 首页 > 学生工作 > 规章制度 > 正文

经法学院毕业生离校工作安排

来源: 日期:2011-11-04 阅读:

2011-06-14 16:22:55
杨晔

  一、开展毕业班级离校教育

  1.催收就业协议。各班在6月15日以前,将部分已就业但没有交《就业协议》的学生通知到,并将就业协议交到学院学工办2222办公室杨晔老师处。以便学校填写报到证。对就业确实困难的,报学院研究。

  2.召开班会。各班于6月27日以前,必须召开班会,开展毕业生安全离校、文明离校教育,开展职业人生、职业道德等的教育。

  3.掌握通讯和离校情况。各班班主任需在班会中,掌握毕业生本人或家庭或接收单位的联系方式,掌握每一个毕业生离校的时间、去向、交通方式,确保平安离校。

  4.加强助学贷款毕业生毕业前还款教育。进一步掌握学生本人或家庭或接收单位的联系方式。

  二、开展毕业生党员离校教育

  1.毕业生支部要在6月27日左右召开毕业生党员毕业教育,所有毕业生党员均需参加,请学生支部落实具体时间和地点。

  2.办理学生组织关系转接手续,落实组织关系去向。学生支部要认真细致,按照党委组织部要求,办好组织关系转接手续和相关材料准备。(见附件1)

  三、毕业生离校具体时间

  1.办理离校手续时间:6月28日上午。(见附件2)

  2.举行毕业典礼和授位仪式时间:7月5日?6日。

  3.领取毕业证和学位证时间:7月5日?6日。

  4.离校时间:7月7日

  四、开展毕业典礼和授位工作、优秀毕业生座谈会

  1.学院将召开优秀毕业生座谈会。请落实各班优秀学生,将在6月29-30日前后召开优秀毕业生座谈会。

  2.学院举行毕业典礼和授位仪式时间:7月5日?6日。具体时间和地点待定。

  五、办理毕业生离校手续

  1.档案问题(见附件3)。

  2.毕业生下户问题见附件(见附件4)。

  3.毕业生登记表问题(见附件5)。

  4.学费问题(见附件6)。

  5.退宿与餐卡问题(见附件7)。

  6.图书借阅证问题(见附件8)。

 

                                                           经济政法学院

                                                   2011年6月10日

相关附件: 50_20110614160647_jumwjuvcjuqwjuezjunbjuq2juqwjuy4jui4jujejujdjuzf.rar

 

编辑:          

地址: 成都市成洛大道2025号 电话:028-84616147 邮编:610106

版权所有©成都大学 蜀川公网安备 51011202000207号 | 蜀ICP备05006454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