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人所提供的设计方案需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若有缺失不得分:空间设计理念概述及方案效果图、功能分区及空间布局图、动线布局图、设计与施工总体统筹规划方案;可实施性方案;文化理念设计方案。 评审小组根据供应商编制的实施方案进行打分。 1.空间设计理念及方案效果图,优秀得5分,良好得3分,一般得1分,不提供者不得分。 2.功能分区及空间布局,优秀得5分,良好得3分,一般得1分,不提供者不得分。 3.软装概念设计,优秀得5分,良好得3分,一般得1分,不提供者不得分。 4.设计与施工总体统筹规划方案合理,且对实验室内容把握到位,元素重点突出优秀得5分,良好得3分,一般得1分,不提供者不得分。 5.可实施性方案分析清晰、全面、合理的得5分;文化理念设计符合招标人要求的得优秀得5分,良好得3分,一般得1分,不提供者不得分。 6.文化理念设计方案完善、具有针对性且不存在不适用项目实际情况的情形,不存在凭空编造、逻辑漏洞、科学原理错误以及不可能实现的夸大情形等情况,优秀得5分,良好得3分,一般得1分,不提供者不得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