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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学院请销假管理方法

来源: 日期:2016-10-12 阅读:

政治学院学生请销假管理办法

(试行)

为进一步加强我院学风建设,规范学生管理,维护正常的教学和学习生活秩序,根据《成都大学请销假管理办法》,并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 除节假日外,学生应当参加学校规定的教学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未经准假,不得擅自离校。
  • 请假种类和要求
  • 学生请假分病假、事假、公假三种。
  • 因病请假两天以上(含两天)需附病例复印件。因公因事请假,应有必要的证明。请假回家者需在请假前与家长联系,征得家长同意方可请假。
  • 请假应由本人亲自办理,如有特殊原因不能到场办理的应提前跟老师电话联系讲明原因,经批准后可委托他人代办。请假一律不得事后补假。
  • 寒暑假回家的学生应按时返校办理注册报到手续。因故不能按时返校者,应事先请假,经批准后方为有效。
  • 学生每次请假,最长时间不得超过两周。
  • 正常教学期间,学生请假须办理以下手续
  • 请假手续。学生请假须写请假条,办理请假手续。请假时间在2天以内,由学生所在班班主任批准;请假时间在2天以上7天以内,经所在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负责人批准。请假时间在7天以上14天以内,经学生所在学院分管学生工作的领导批准;请假须按相关批假程序及权限请假,方能生效,学生干部、其他人员不得批假。
  • 续假手续。因故需申请续假者应按本条(一)款规定办理续假手续。
  • 销假手续
  • 请假获准的期限结束时,应及时办理销假手续,如有特殊情况需续假,应办理续假手续,不销假不办理续假手续者,按旷课处理。
  • 一学期内请假累计超过6个星期或单次请假超过2个星期以上的,应当办理退学或休学手续。
  • 请假学生必须填写请假条,注明是由、起止时间、外出目的地及有效联系方式,并由审批人签字。
  • 凡实习、课程设计、毕业设计等教学环节中需要请假者,在办理上述手续时,需事先取得相关指导教师和学院教学负责人的书面批准。
  • 寒暑假后以及被准假期间,因故不能按时返校者,均需提前通过电话等有效形式与班主任、辅导员或学院学生工作办取得联系,告知是由及返校时间,并取得续假批准,否则按旷课处理。
  • 因请假不能参加正常学习任务者,所在班级负责的学生干部应当持其书面请假材料,告知相关教师。
  • 请假未获批准而离校或续假未获批准而没有按时返校者,一律按旷课处理;学校安排的学习包括课堂教学、实习、实验、课程设计、毕业设计、军训、公益劳动、社会实践、会议、参观等,未明确规定学时的,一律按一天4学时计。
  • 旷课学生的处分依据《成都大学学生违纪处分办法》第十七条执行。
  • 本办法适用于政治学院正式学籍的全日制学生。
  •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以往有关学生请假的规定自行终止。
  • 本办法由学工办、教务办负责解释。
  •                          一五年四月八日
  • 附件:政治学院学生请假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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