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教财〔2018〕16号)、四川省教育厅等六部门关于贯彻落实《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川教函〔2019〕274号)和《成都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修订)》(成大学〔2022〕40号)相关文件规定,经学生自主申报、资格初审、材料审核、学院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小组审议等环节,拟认定92名同学(含1名退役复学同学,2名差额)为我院2026—2027学年国家助学金受助学生(见附件)
现按照相关要求在全院范围内进行公示。
公示期为2026年10月15日--2026年10月19日,如有异议,请于10月19日17:30前向学院学工办1304室反映,电话:028-84616065。联系人:刘老师。
马克思主义学院
2026年10月15日
一审:刘瑶琦
二审:周宗旭
三审:安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