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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2018届毕业论文开题答辩安排

来源: 日期:2018-01-08 阅读:

按照《成都学院政治学院2018届毕业论文工作实施方案》对2018届毕业论文工作的有关要求,现对我院2018届毕业论文开题答辩工作安排如下:

一、开题答辩时间

2018年1月12日(第十九周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2:00-5:00

二、开题答辩对象

2018届本科全体学生,2016级法学二专业全体学生

三、答辩前相关准备要求

(一)答辩学生应当在十七周前完成开题报告,并交给指导老师。

(二)指导教师对毕业论文的开题报告进行审核,存在问题及时反馈给学生,学生根据指导教师意见反复修改,在第十九周周五(1月12日)前定稿并交指导老师。

(三)指导老师应当在2018年1月5日前填写开题报告的指导老师意见,意见和签名必须手写。

(四)每位答辩学生准备好三份开题报告打印稿提交答辩评委,要求答辩前制作ppt幻灯片。

(五)不按时提交开题报告、未经允许不参加开题答辩的学生视为放弃毕业论文资格。

三、开题答辩流程

(一)答辩。由答辩学生陈述5分钟。

(二)由答辩评委点评。1—3分钟左右。

(三)自述部分。主要包括:论文题目、研究目的、实用价值(创新点)、将解决的问题和拟采用的方法、进度安排、文献综述(即文献检索和阅读情况,以书报刊论文为主);
     (四)学生在自述结束后,应认真听取开题答辩评委的意见,答辩通过的同学需认真按计划完成各阶段工作。答辩未通过的同学,会后请尽快与各自的指导老师协商,然后在1月12日前完成对开题报告的修改工作;
     (五)答辩结束后,答辩评委老师评出成绩,答辩秘书填好开题答辩记录,准确的将每个参加答辩的老师的意见记录在会议记录中。
     (六)答辩成绩分为合格与不合格两种,未通过开题答辩者,不得进入毕业论文阶段;未通过开题答辩,擅自进行毕业论文者,毕业论文成绩视为无效。
     (七)答辩期间答辩学生应准备好纸和笔记录好答辩委员会的问题和意见。

四、其他

(一)开题答辩不通过者,学院将于第二十周内再安排开题答辩一次,人员地点待定。

(二)所有学生应于第二十周周五即1月19日前将纸质版选题审批表、任务书和进一步修改后的开题报告等答辩相关材料交给指导老师归档,并作为评定开题答辩成绩的依据。没有提交上述资料的学生,开题答辩成绩将认定为不合格。

(三)指导老师汇总所指导学生的论文答辩相关材料后于第二十周周五即1月19日前交教务办谢娟老师处归档。

附:开题答辩分组

编号

组长

组员

答辩

秘书

学生名单

答辩教室

备注

第一组
23人
张居盛
王海燕
余海燕
孙雅姝 范熊节
张胡星、刘浩宇、吴思琪、张成荣、唐淑静、袁海蓝、邵玉款、徐宏、唐艺元、胡俊霞、林茹雪、唐汕汕、丁豪、周雨笛、吴文强、蔡玉莲、武欢欢、李映雪、杨晓希、侯阳、徐壮、李艾新、王彬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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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指导老师所指导的学生原则上在指导教师所在组答辩

第二组
23人
廖  峻
戴馥鸿沈冬军
黄宇祥 叶思佚
石远超、李宇瑶、刘浩宏、廖叶娟、吕万顺、王徐欢、吴海珊、蒲照午、谯军、王胜兰、易可欣、彭美洋、李科、龚超、李曦、罗钡潞、苏?、李永睿韦俊才、宋洋、阿木、余杨、王锦顺

6115

第三组
17人
邓陕峡
胡春华
王明中
苏芳   吉差里机
陈杨、郑宇、吴茜宇、陈茂、梁强、卢奇、黄玉莉、张恬恬、程莉、毛鑫渺、陈浩、黄涵、毛菊英、席兰、李爱军、陈涛、李曹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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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组
18人
邱晓霞
彭时平
杨  波
李琴   孙梦阳
徐文文、付燃、李虹毅、李凤茹、秋央卓玛、鲍一腾、刘琴、汪芹、陈红、王文凤、吴朝辉、张兴巧、杨鹏飞、王婷、熊飞武、晏宁、张明利、王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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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组
24人
唐文娟
刘德莉
刘  剑
李玲锐  易凌鑫
孙嫣、陈之瑜、李寒、李爽、余娇、杜俊蓉、严一睿、江宸、代妍婷、肖仲秋、刘桄池、潘虹、韩小梅、李静、李小翊、侯波、刘俊良、何章茂、罗玉麟、熊卓然、黄颖、赵鹏林、李易、时健
6120

政治学院法学系

2017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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