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院《2013届毕业生毕业论文答辩阶段工作安排》以及学校相关文件的要求,我院拟于2013年6月1日对所有按要求参加本学年毕业论文答辩的毕业生开展论文答辩工作,现将具体要求与安排如下:
一、毕业论文答辩委员会构成
学院成立答辩委员会,毕业论文答辩工作由答辩委员会统一负责。
主 任: 彭时平
副 主 任:屈 陆
答辩组成员: 邓陕峡 张居盛 唐文娟 王海燕 余海燕 胡春华 刘 剑 刘德莉
杨 波 廖 峻 戴馥鸿 邱晓霞 张 丽 沈冬军 彭时平 倪怀敏
参 与 人员: 曾 莉 谢 娟
二、毕业论文答辩时间安排
(一)毕业论文答辩准备
1. 5月25日学生毕业论文的定稿纸质文档交给指导老师,指导老师交教务办,由教务办转交给论文评阅老师。论文指导老师于5月26日前填写指导教师评阅意见;评阅老师于5月28日前完成评阅,填写评阅意见后返给指导老师。5月31日(第14周周五)前各指导教师指导学生将毕业论文及全套文本材料按要求装“成都大学毕业设计(论文)档案袋” 同时交毕业论文电子稿。
2. 5月31日前指导教师指导学生熟悉答辩流程、了解答辩分组和纪律要求,并要求学生按答辩时间安排准时到场参加答辩。
3. 因答辩分组时已将学生与各指导教师对应分组,各指导教师在答辩当日直接将所指导学生的毕业论文(附指导教师意见和评阅教师意见)带到答辩场。
4. 学院教务办负责提供答辩评审表。
(二)答辩时间
6月1日 上午8:30?12:00;下午1:00---5:30
(三)答辩分组
答辩共分五个小组,每组有3名成员。答辩组组长原则上由系主任或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的教师担任。答辩分组情况详见表一。
表一 2013届毕业生毕业论文答辩分组情况
编号 |
组长 |
组员 |
答辩
秘书 |
学生名单 |
答辩教室 |
备注 |
第一组
21人 |
张居盛 |
彭时平
余海燕 |
代华丽
胡三秀 |
张朝生、董 娟、梁 红、魏肖瑶、王洪方、杨俊彪、张黎、罗蓉、高岗、景建波、杨姝颖、田 红、顾文英、王海蓉、赵俊德、方星、侯红英、刘君、贾亭、杨媛、刘强龙
|
|
各指导老师所指导的学生在指导教师所在组答辩 |
第二组
24人 |
邓陕峡 |
胡春华
唐文娟
沈冬军 |
游乾
潘倩 |
田媛媛、段林林、李静、张雪梅、
王金前、杨磊、何骞、沈仕芫
宋雪婷、薛 威、顾志国、周名春、张代敏、王代文、周莉、许军、伍宇、何巧翠、汪闯、李雪梅、张敏、刘晓芳、徐珍、涂顺然、 |
3311 |
第三组
27人 |
廖 峻 |
邱晓霞
戴馥鸿 |
陈瑶
杨倩 |
易小宁、熊 锐、韩正一、杜义德、杨颖、李云、丁家丽、刘光捷、林梦飞、邹红艳、佘 俊、郭 杰、周雯璐、刘 丹、郭苏苇、刘志勇、杨成娟、胡建、吴 彤、张胜、梁静雯、唐宇、赵学松、李会、
陈维超、孙筱茜、王小东
|
3312 |
第四组
24人 |
倪怀敏 |
张丽
杨波 |
杨瑶
冯运 |
苏首元、黄玉梅、熊胡、赵丽青、
余玮、王 ?、孙媛媛、左 杰、
张旭方、刘 凯、唐 艳、唐莎娜、赵青、沈爱民、徐 丹、王浩森、李东桓、覃良忠、徐泽敏、魏攀、石晓、符兆浩、刘开勇、龙飞
|
3313 |
第五组
26人 |
刘剑 |
刘德莉
王海燕 |
仲丽
杜佳芸 |
杨峻览、蒋泓莎、赵玲丽、徐 伟、黄梅、黄琳、张燕、舒鹏、王烨、
陈旺、熊 虹、张薇薇、张巧、
杨济蔚、张伟、张欣然、周晓玲、
舒然、王兴、王洪润、邹梦平、王悦、曾兴刚、刘柯君、郭建华、袁安骏
|
3315 |
三、毕业论文答辩工作流程
(一)答辩组组长宣布答辩开始。
(二)学生简述论文研究思路、依据、方法、研究过程和研究结论、论文特色与创新点等,时间不超过10分钟。
(三)学生简述完毕,由答辩教师结合论文提问3?5个相关问题,学生就所提问题现场作回答。答辩教师可随时插问,还可考查其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答辩学生应即席回答。时间5?10分钟。
(四)答辩秘书负责计时提醒,答辩组组长宣布答辩停止。答辩小组就答辩情况交换意见,根据论文答辩评定标准确定论文等级,形成论文答辩书面决议当场宣告,答辩结束。
(五)答辩小组对论文进行成绩评定,填写论文成绩登记表。
四、答辩纪律
(一)所有本科生和按照要求参加答辩的专科学生必须按照学院要求按时参加论文答辩,按照答辩顺序提前10分钟在指定答辩教室外等候,不得迟到。无故未参加论文答辩的学生,毕业答辩成绩按不及格记。
(二)所有同学准时进入答辩教室,答辩场内不准大声喧哗,不准相互提示,不得带通讯工具进入场内,要保持肃静。
(三)答辩学生必须按照要求进行答辩。自述后,认真听取答辩教师提出的问题,依次回答各个问题,不得回避,确实回答不了的应予声明,直至答辩组成员认为答辩可以结束为止。
(四)答辩学生要讲究文明礼貌,谦虚谨慎,衣着得体。回答问题应有理有据。
(五)答辩学生必须按规定时间自述和回答问题,超过规定时间要酌情减分。
五、评定标准及成绩评定
(一)评定标准
1.论文写作内容:
观点正确、鲜明,论证有据,论证充分,逻辑性强;
理论联系实际;
结构严谨,层次分明,文字通畅,形式规范。
2.论文答辩时表现:
熟悉论文内容,语言简明扼要,对教师提出与论文相关的问题能正确解答;
解答问题时思维敏捷,表达流利。
(二)成绩评定
1. 学生的答辩成绩由答辩组教师集体讨论。由每位老师打分后,取平均分为该学生的答辩成绩。
2. 学生毕业论文综合评定成绩由指导教师评阅成绩、评阅教师评审成绩、答辩成绩三部分组成,按4:3:3的比例进行综合评定。答辩完成后由指导教师完成综合评定,填写学生毕业论文成绩总表。
3. 毕业论文综合成绩按优秀(90?100)、良好(80?90)、中等(70?80)、及格(60?70)、不及格(60以下)五级评定。
4. 按学校要求,毕业论文优秀率不得超过10%,优良率不得超过65%。毕业论文成绩由教研室主任审定后报教学副院长审核。
5. 按2013届本科毕业生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名额分配指标,法学专业优秀毕业论文名额6人。其中,一等奖1人,二等奖5人。一等奖毕业论文参加校级答辩。
6. 答辩未通过的学生毕业论文成绩不及格。
六、论文答辩结束后一周内工作安排
(一)6月8日前,完成专科毕业班学生所有成绩的录入工作。6月14日前,完成本科毕业班学生所有成绩的录入工作。
(二)6月7日前,指导老师将学生毕业论文综合评定成绩交教务办,同时将所指导学生的毕业论文及全套文本材料按要求装“成都大学毕业设计(论文)档案袋”后交教务办谢娟老师归档,并交毕业论文文稿的电子文档。
(三)学院学术委员会评选优秀毕业论文。
(四)学院网上公示优秀毕业论文和论文答辩未通过学生名单。
政 治 学 院
2013-5-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