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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学院2016届毕业生论文答辩实施细则

来源: 日期:2016-05-11 阅读:

   根据学院《2016届毕业生毕业论文答辩阶段工作安排》以及学校相关文件的要求,我院拟于第十二周周末对所有按要求参加本学年毕业论文答辩的毕业生开展论文答辩工作,现将具体要求与安排如下:

一、毕业论文答辩委员会构成

学院成立答辩委员会,毕业论文答辩工作由答辩委员会统一负责。

主  任:邓陕峡

副主任:彭时平  廖峻

答辩组成员:张居盛、唐文娟、邱晓霞、胡春华、王海燕、刘剑、杨波、

刘德莉、张  丽、戴馥鸿、赵  琦、沈冬军、余海燕

答辩秘书:曾莉  谢娟

二、毕业论文答辩具体安排

(一)毕业论文答辩准备

   1.2016年5月13日前学生将整理好后的毕业论文定稿相关材料交给指导老师,指导老师交教务办,由教务办转交给论文评阅老师。论文指导老师于5月18日前填写指导教师评阅意见;评阅老师于5月19日前完成评阅,填写评阅意见后返给指导老师。5月20日(第十二周周五)前,各指导教师指导学生将毕业论文及全套文本材料按要求装“成都大学毕业设计(论文)档案袋”同时交毕业论文电子稿。

   2.2016年5月20日前指导教师指导学生熟悉答辩流程、了解答辩分组和纪律要求,并要求学生按答辩时间安排准时到场参加答辩。

   3.因答辩分组时已将学生与各指导教师对应分组,各指导教师在答辩当日直接将所指导学生的毕业论文(附指导教师意见和评阅教师意见)带到答辩场。

   4.学院教务办负责提供答辩评审表。

(二)答辩时间

第十二周周末即2016年5月21日上午8:30-12:00;下午1:30-5:00

(三)答辩分组

答辩共分五个小组,每组有3名成员。答辩组组长原则上由系主任或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的教师担任。

 

 

编号

组长

组员

答辩

秘书

学生名单

答辩教室

备注

第一组

28人

张居盛

王海燕

彭时平

余海燕

闫俊成  宋 浒

王竹、沈巧、陈柱、袁小玲、易亚丽、杨欣悦、王敏、王丽红、马彩萍、王?、游迪飞、周燕、赵金玉、陈玉兰、张娴、王珊、苟涛、梁婷婷、张敏、龙莉莉、何敏、杨点、苟明星、王春、李长静、张瑞、田元源、张航

6113

各指导老师所指导的学生原则上在指导教师所在组答辩

第二组

24人

廖  峻

戴馥鸿沈冬军

何雨珊  彭 路

刘骥、李天廷、田洛艺、陈姝君、林超、沈薇、佘兵、王曼、申孟玮、安?仪、何正义、黄忍、罗琪琪、肖复吉、马飞鸿、王丽平、韩奉凭、谈力旗、舒锐、尹仁才、庞丽萍、周东梅、邓婷、韩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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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组

21人

邓陕峡

胡春华

赵  琦

邓 捷  王 纯

徐艺菲、龚婷、林霞、杨翠、向栋材、龚文豪、闫迪、罗钰、李芯愉、廖琴、付杨、姚鳌、罗里达、梁林芝、蒋秋旭、李娇、曾远、范强、蔡艾利、高鹏、韩秀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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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组

24人

张  丽

邱晓霞

杨  波

李志鹏  杨方奥

谢永波、敬佳丽、杨鹏、齐虹程、张冰瑶、李茜、孙小岚、张黎、周俞廷、李兴源、董晓燕、杨浩、董强强、周奥雪、游乾、刘小丽、解蓉、胡琪琦、张恬、陈正梅、张和平、刘海俊、高梦松、胡晶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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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组

24人

刘  剑

刘德莉

唐文娟

郑楠  贺  博

李欢、侯东林、赵元芳、姚瑶、李婷、殷建琴、刘军霞、张海霞、王亚飞、吴江涛、苟鑫、刘烨、冯艳秋、倪圣茜、刘科、庞斌、冷雄、谢波、李济宏、肖云耀、李足鹏、唐晓东、邹磊、邬锦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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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毕业论文答辩工作流程

(一)答辩组组长宣布答辩开始。

(二)学生简述论文研究思路、依据、方法、研究过程和研究结论、论文特色与创新点等,时间不超过8分钟。

(三)学生简述完毕,由答辩教师结合论文提问3?5个相关问题,学生就所提问题现场作回答。答辩教师可随时插问,还可考查其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答辩学生应即席回答。时间5?10分钟。

(四)答辩秘书负责计时提醒,答辩组组长宣布答辩停止。答辩小组就答辩情况交换意见,根据论文答辩评定标准确定论文等级,形成论文答辩书面决议当场宣告,答辩结束。

(五)答辩小组对论文进行成绩评定,填写论文成绩登记表。

四、答辩纪律

(一)所有本科生和按照要求参加答辩的专科学生必须按照学院要求按时参加论文答辩,按照答辩顺序提前10分钟在指定答辩教室外等候,不得迟到。无故未参加论文答辩的学生,毕业答辩成绩按不及格记。

(二)所有同学准时进入答辩教室,答辩场内不准大声喧哗,不准相互提示,不得带通讯工具进入场内,要保持肃静。

(三)答辩学生必须按照要求进行答辩。自述后,认真听取答辩教师提出的问题,依次回答各个问题,不得回避,确实回答不了的应予声明,直至答辩组成员认为答辩可以结束为止。

(四)答辩学生要讲究文明礼貌,谦虚谨慎,衣着得体。回答问题应有理有据。

(五)答辩学生必须按规定时间自述和回答问题,超过规定时间要酌情减分。

五、评定标准及成绩评定

(一)评定标准

1.论文写作内容:

观点正确、鲜明,论证有据,论证充分,逻辑性强;

理论联系实际;

结构严谨,层次分明,文字通畅,形式规范。

2.论文答辩时表现:

熟悉论文内容,语言简明扼要,对教师提出与论文相关的问题能正确解答;

解答问题时思维敏捷,表达流利。

(二)成绩评定

   1.学生的答辩成绩由答辩组教师集体讨论。由每位老师打分后,取平均分为该学生的答辩成绩。

   2.学生毕业论文综合评定成绩由指导教师评阅成绩、评阅教师评审成绩、答辩成绩三部分组成,按4:3:3的比例进行综合评定。答辩完成后由指导教师完成综合评定,填写学生毕业论文成绩总表。为了避免出现高质低分或低质高分的现象,在毕业论文成绩初评结束后,学院毕业论文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并最终确定毕业论文总评成绩。

   3.毕业论文综合成绩按优秀(90?100)、良好(80?90)、中等(70?80)、及格(60?70)、不及格(60以下)五级评定。

   4.按学校要求,毕业论文优秀率不得超过10%,良好率不得超过45%。毕业论文成绩由教研室主任审定后报教学副院长审核。

   5.按2016届本科毕业生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名额分配指标,法学专业优秀毕业论文名额人。其中,一等奖1人,二等奖5人。一等奖毕业论文参加校级答辩。

   6.答辩未通过的学生毕业论文成绩不及格。

六、论文答辩结束后一周内工作安排

(一)完成本科毕业班学生所有成绩的录入工作。

(二)学院学术委员会评选优秀毕业论文,并在学院网上公示优秀毕业论文和论文答辩未通过学生名单。

指导老师将所指导学生的毕业论文及全套文本材料按要求装“成都大学毕业设计(论文)档案袋”后交教务办谢娟老师归档,并交毕业论文文稿的电子文档。

(二)学院撰写毕业论文工作总结,完成毕业论文相关材料的整理与存档工作。

 

 

                                                                     政治学院

                                                                    2016年4月28日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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